个税汇算最后一步!这些资料需留存
- 作者:admin 发表时间:2024-07-15 08:44
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,应当准备与收入、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、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、捐赠、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,并按规定报送或留存备查。常见的个税扣除项目需要留存的资料如下:
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
根据《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),纳税人、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,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、税收优惠材料等年度汇算相关资料,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。
举例:2023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,留存期限应为自2024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。
1.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)
2.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<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>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)
扣除项目
需留存备查资料
子女教育
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,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、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。
继续教育
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,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。
大病医疗
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;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。
住房贷款利息
住房贷款合同、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。
住房租金
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。
赡养老人
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。
婴幼儿照护
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。
相关捐赠票据。
相关文章:
-
一文了解:申请费、发明专利申请
-
一文了解:申请费、发明专利申请
-
一文了解:专利收费有减免优惠政
-
12366每日热点问答 ▏电子税务局A
-
我名下注册了多家个体工商户还能
-
综合所得年收入10万元以下基本无需
-
12366每日热点问答 ▏灵活就业人员
-
李沧区:聚焦“急难愁盼” 办好惠
-
政策红利为企业注入发展动能
-
收藏学习!202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
-
十月份征期日历来啦!请查收~
-
推进“两新”工作 助企焕新提质
-
发票“出口退税勾选”需调整为“
-
温馨提示: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
-
12366每日热点问答 ▏国家鼓励的重
-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
-
刚刚,央行重磅宣布:下调!
-
12366每日热点问答 ▏汇总纳税企业
-
12366每日热点问答 ▏软件企业所得
-
12366每日热点问答 ▏办税人员如何